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21-033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属2021年第6次临时期会议(2021年度总第8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1年6月16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执行董事、总裁陈文健因公务出差,委托董事长陈云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陈云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权限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外部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国际申请设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铁文旅申请成立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毕节生态环保工程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顺义国测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2B组团房产购置(产权)单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大桥局收购中铁国资土地房屋资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铁大桥局收购中铁国资位于武汉市汉阳区的三宗土地及相关房产,收购价格为经审核备案且在有效期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资产价值8,997.32万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云、陈文健、王士奇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中国诚通一揽子(三支)基金合作的议案》,本次参与认缴或联合发起设立基金具体情况待相关合伙人协议签署后另行发布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上投马鞍山市博望区薛津建筑用砂石料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开投以股份公司名义参股投资建设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城投投资建设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BOT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城投投资建设G4218线康定至新都桥段高速公路及S434线康定榆林雅加埂隧道新建工程PPP项目包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六局参股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铁七局终止投资建设郑州创新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4日
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2021-034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云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公司执行董事、总裁陈文健因其他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王新华因其他公务未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总会计师孙璀,纪委书记张建强,副总裁任鸿鹏,副总裁、总工程师孔遁,副总裁、总经济师马江黔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A股年度报告及摘要、H股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聘用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报酬、工作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1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至11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四军、黄宇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