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有限”)拟将其持有的左云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云晶科”)和江苏旭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旭强”)100%股权出售给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能源”),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46,761.73万元。上述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出售电站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晶科有限已与湖北新能源正式签署《江苏旭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21年6月17日完成江苏旭强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根据协议约定,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江苏旭强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目前,左云晶科的股份转让事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根据后续相关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晶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晶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75元/股向下修正为5.48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 年6月21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仙德先生、陈康平先生、李仙华先生和胡建军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向下修正“晶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6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7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6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71)。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9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海云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6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71)。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下修正“晶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6.75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5.48元/股
● “晶科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年6月21日
● 目前“晶科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号)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晶科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转股期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至2027年4月22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09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晶科转债”,债券代码“113048”。
根据《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因公司A股股票已经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6.75元/股×90%=6.075元/股)的情形,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晶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5.48元/股,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5.40元/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4元,每股面值为1元,故本次修正后的“晶科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5.48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晶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5.48元/股,自2021年6月21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亿元;
●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科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459.29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16,756,990.92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第1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公司将在到期前及时归还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46,168.14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41,675.70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492.44万元。截至 2021年6月17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7,465.3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74,184.2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3,281.1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8,702.8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906.8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17日余额合计为109,609.67万元(含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211.31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进度和支付安排,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运营成本,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着遵循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人民币9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算)。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2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碧华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华创投”)持有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84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7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碧华创投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不超过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5,31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并遵守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碧华创投自公司股票上市以来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碧华创投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碧华创投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碧华创投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碧华创投承诺将依据最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系碧华创投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碧华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减持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