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O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1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非关联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融资额度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远东租赁(非关联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铭庆电子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融资额度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为铭庆电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具体额度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轩”)因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宇轩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元),具体额度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期限一年,自与银行签署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关于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融资的具体数额及条款条件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融资、交易法律文件最终确定的数额及条款条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O4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1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非关联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铭庆电子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具体融资额度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为铭庆电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具体额度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即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伍佰壹拾万元),具体额度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期限一年,自与银行签署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 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4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基本信息
2021年6月16日,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和设备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以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的方式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非关联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铭庆电子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公司为铭庆电子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二)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程序
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三)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四)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五)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融资租赁的交易对方远东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
(二)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四)注册成立时间:2011年11月30日
(五)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六)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4号楼
(七)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销售:磁性元器件、光纤通讯器件、精密结构件、连接器、精密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源产品、电脑电视盒、机顶盒、光通讯产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铭庆电子资产总额为49,586.01万元,负债总额为24,118.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64%。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52,419.51万元,净利润为179.85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铭庆电子资产总额为47,577.25万元,负债总额为21,899.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03%。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5,737.84万元,净利润为209.74万元。(未审计)
(九)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十)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铭庆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铭普光磁
1.出租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3.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5.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6.租赁物:承租方固定资产
7.担保方式: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先进先生及焦彩红女士为该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二)铭庆电子
1、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1出租方: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2承租方: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
1.3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1.4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1.5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1.6租赁物:承租方固定资产
2、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1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2保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先进先生及焦彩红女士、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3债务人(承租人):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
2.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5保证范围:承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出租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2.6保证期间: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尚未签订相关售后回租及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支付方式等具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铭庆电子本次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同时盘活固定资产,提高现有固定资产的利用率。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也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设备融资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铭庆电子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为铭庆电子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1,224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1%、0.49%,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44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轩”)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轩”)因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江西宇轩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元),具体额度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期限一年,自与银行签署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并按《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控制和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
3、法定代表人:李作华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高频变压器、电感器制造经营、研发及销售,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持股100%
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宇轩资产总额为14,871.61万元,负债总额为8,199.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13%。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2,353.04万元,净利润为909.93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江西宇轩资产总额为14,828.55万元,负债总额为8,494.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28%。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713.12万元,净利润为-163.08万元。(未审计)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西宇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江西宇轩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江西宇轩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江西宇轩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其余股东均提供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宇轩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即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元),具体额度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期限一年,自与银行签署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 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其获得发展所需资金,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1,224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1%、0.49%,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