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股东延期自行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1-06-18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潮能源”)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落款为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东营汇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广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善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驰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以及相关会议资料,告知公司: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将延期至2021年7月8日,股权登记日不变。

  前述主体曾在《中国日报》ADVERTISMENT版面(广告版)刊登《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自行召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自行召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的收费广告。公司认为其不符合法定信息披露方式要求,并非法定有效的股东大会通知与公告。

  公司认为,前述主体《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以及相关会议资料同样违法无效。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