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天津石头时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北京石头时代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头时代”)持有公司股份3,511,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石头时代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毛国华,原监事贺航,监事兼核心技术人员曹晶瑛、谢濠键,核心技术人员薛英男、张予青、沈睿、刘小禹,原核心技术人员袁波均通过石头时代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265,452股;
2、丁迪持有公司股份3,751,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3%;
3、Banyan Consulting Limited(以下简称“高榕”)持有公司股份2,701,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
4、QM27 Limited(以下简称“启明”)持有公司股份2,258,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1年2月22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4名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00,314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30%。其中石头时代、丁迪、高榕、启明本次减持期间为3个月,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200,314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30%。
1、石头时代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313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3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200,313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200,313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2、丁迪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66,667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66,667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66,667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3、高榕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66,667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66,667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66,667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4、启明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66,667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66,667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666,667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石头时代、丁迪、高榕、启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的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2、上述股东的计划减持股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要求。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一)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减持的股东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进一步规定,上述股东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二)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天津石头时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anyan Consulting Limited、QM27 Limited承诺:
(1)本公司/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3)减持方式:本公司/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公司/合伙企业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2、 丁迪承诺:
(1)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3)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人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2)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