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309,92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非公开发行核准情况
2020年10月23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0万股新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于2020年1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三)非公开发行锁定期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志国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除郑志国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锁定期即将届满,相关股东持有的总计12,309,920股限售股将于2021年6月21日起可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39,206,37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206,3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4,000,000股。
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郑志国承诺其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承诺其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一)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309,92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若出现比例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