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13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2,365,383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发行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449588-811
邮箱:nwf_123456@126.com
2、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良、谢世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3794
邮箱:project_xwfecm@citics.com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