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订光伏组件供货合同的公告 2021-06-04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与Amplus KN One Power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Amplus”)签署了《光伏组件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由腾晖光伏向Amplus提供26.94MW的光伏组件,合同金额为617.02万美元。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mplus KN One Power Private limited

  注册地址:Level 6, Emaar MGF The Palm Square,Golf Course Extension Road, Sector 66,Gurgaon 122102, Haryana, India.

  法定代表人:Mr. Guru Inder Mohan Singh (COO)

  成立时间:2017

  主营业务: 经营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市场,为 C & I 客户提供现场和场外太阳能解决方案。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关系

  Amplus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公司与Amplus累计签订602万美元的合同。

  3、履约能力分析

  Amplus 是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新能源业务的一部分,是印度主要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商之一,资产规模和交易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Amplus KN One Power Private limited

  卖方: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2、主要合同条款

  ①卖方的职责

  卖方应在交货地点向买方交货,确保所有组件都为全新未使用,且质检合格;根据适用的法律,在卖方自己的工厂生产和包装,未经买方事先书面批准,不得将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买方事先书面许可,卖方可用具有优于或改进的产品替换原有不合格产品,但卖方不应因交付高级或改进的产品而增加合同价格。

  ②包装

  本合同价格包括包装、装货、卸货、运输有关的所有费用。卖方必须自费确保产品从卖方工厂安全运输到交货地点,卖方应至少提前15天通知买方指定的船舶到达交货地点的日期,确保买方在港口有21天无滞留期,如货物滞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滞期费或扣留费(如适用)。

  ③知识产权

  卖方保留知识产权,通过签署本协议,给予买方一个非可终止的、可转让的、非排他性的、免税版的许可,用于复制、使用和传递卖方的知识产权,包括对其进行修改和使用。

  ④质量、检验和试验

  买方应向卖方提供光伏组件检验测试计划,由双方共同商定,质量保证程序和测试作为附表加入本协议,卖方提交的物料清单应符合规定

  ⑤组件的所有权

  在卖方根据本合同条款收到组件的所有付款后,每个组件和备用组件的全部权利、产权、所有权和权益应在交货时转让或视为转让给买方。卖方应确保组件的所有权应不附带任何所有留置权、债权、担保权益或其他产权负担。

  ⑥延迟交货

  卖方承认在本协议中时间是至关重要的,并同意在预定交货期内,在交货地点完成交货。如卖方未在交货期内交货,仅出于卖方的原因,买方可自行决定:

  a)在延迟赔偿金达到延迟违约赔偿金上限时,终止未交付的组件协议;

  b)卖方从其他来源购买组件或任何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不仅有责任向买方支付这些组件的实际购买价格与按本协议规定的费率计算的价格之间的差额;

  c)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接受延迟交货,但供应商须支付违约赔偿金。

  ⑦合同的价款和付款

  买方应按附表所示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格将被视为包括在中国征收的所有税费;买方对供应商的付款不得因货币汇率变动而变动。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自腾晖光伏开启全球化布局以来,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业务,注重组件海外销售和电站项目开发,全球客户遍及50多个国家。此次签约的印度客户,有助于腾晖光伏在南亚等海外市场加快推进项目与光伏组件销售,是腾晖光伏重新回到创新创优轨道上再出发后的良好开端。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将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发挥积极作用,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行业优势地位,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销售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客户形成依赖。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正式签署,但如受到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合同有可能推迟执行或取消执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光伏组件供货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采购订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德”)与广东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订单》,订单含税总额累计为人民币3992万元,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守模

  成立时间:2018-12-12

  注册资本:8265.9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科路38号2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检测设备的制造;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检测设备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批发业、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关系

  公司2020年至今与广东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类似业务合同金额累计为人民币7140.0716万元,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的签约双方

  买方:广东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

  2、服务内容:合同生效后,卖方将为买方提供指定型号的电线。

  3、合同价格:订单含税累计总额为人民币3992万元。

  4、支付条款:月结60天

  5、交货时间及地点:按照采购订单中买方要求交期时间及地点进行交付。

  6、合同生效:订单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违约责任:订单条款中已对双方的违约责任、保密义务、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订单的签订及履行将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2、广东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于新能源行业,定位于高精度检测设备,集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多年来坚持开发新客户、拓展新市场,此次与广东恒翼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电线电缆产品在电池设备领域的市场,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布局。

  3、本合同为公司日常销售合同,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客户形成依赖。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订单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风险提示

  相关采购订单已正式签署,但如受到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订单有可能推迟执行或取消执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采购订单》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