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加富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陈加富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陈加富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审议讨论,以全票赞成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三年,2021年监事会予以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八届监事会提名下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毛福国、王继雄、孔伟平(孔伟平作为外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刘天良、庞淑文作为职工代表将出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个人简历
1、毛福国先生,43岁,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河北永正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助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运行部副部长,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运行部部长。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王继雄先生,36岁,大学学历,工学学士,政工师。曾任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委组织部主任科员,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委组织部二级主任科员,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委组织部一级主任科员。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巡察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3、孔伟平先生,52岁,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人教部干部,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人事部副处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北京律协国有资产法专委会主任,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独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委员,北京市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西城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方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桥盛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刘天良先生,58岁,主管中药师。曾任职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亦庄分厂、前处理分厂检验科,担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安国事业部副经理,负责中药材验收工作。北京市东城区非遗技艺传承人、北京老字号优秀传承人。现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一级大工匠、药材鉴别专家。
5、庞淑文女士,34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北京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职工。现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品牌风控部)主管。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国资委(京国资党发[202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法务和内控工作,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的若干意见》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如下修订:
一、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二、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2021年6月修订稿)、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6月修订稿)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修订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制药厂收到《药品GMP检查结果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悉,公司所属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以下简称制药厂)有关生产基地及生产车间经过现场检查,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GMP检查结果通知》。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GMP检查结果通知》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大街33号;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4号;河北省安国现代中药工业园同仁堂路18号甲1号。
认证范围:丸剂(蜜丸)[丸剂二车间(蜜丸生产线107)];中药前处理[粉碎车间(中药前处理生产线)]、中药提取[提取车间(中药提取生产线)];中药前处理[安国前处理(中药前处理生产线)]。
检查日期:2021年3月3日至3月5日
二、《药品GMP检查结果通知》所涉及的生产线情况
三、主要产品市场情况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2、上述统计结果可能不尽完善,仅供参考;
3、除上述已披露的资料外,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悉其他生产企业相关药品的生产或销售数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中药前处理生产线为本公司制药过程中实施的蒸、炒、炙、煅、浓缩提取等炮制工序,属于公司生产链条的中间程序,不形成产成品,亦无法与市场同类产品进行比较;各中药前处理生产线本次现场检查为按照药监部门的规定与有关制剂生产线进行联动认证。
丸剂生产线为公司新设立的生产线,本次药品GMP现场检查结果表明本公司有关生产线符合GMP要求,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条,保证持续稳定的生产能力,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总经理邸淑兵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三年,2021年董事会予以换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下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邸淑兵、藏怡、刘柏钢、满杰、贾泽涛、温凯婷、张朝华、乔延江、谭红旭、王桂华、王钊,其中乔延江、谭红旭、王桂华、王钊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个人简历
1、邸淑兵先生,46岁,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同仁堂药酒分公司财务主管,北京同仁堂药酒分公司副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济运行部部长、北京同仁堂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同仁堂中药配方颗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同仁堂生物制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现任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2、藏怡女士,44岁,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部、人事干部部副部长,组织人事干部部副部长、同仁堂集团机关党总支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刘柏钢先生,53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同仁堂制药厂质量保证部副科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科学研究所研发一部部长,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质量部副部长。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质量部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满杰女士,47岁,大学学历,中药师。历任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价协调办公室副主任、物价协调办公室主任兼财务党支部副书记。现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监管部副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贾泽涛女士,44岁,大学学历,助理翻译。曾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证券部部长。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温凯婷女士,43岁,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北京同仁堂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7、张朝华女士,46岁,大学学历,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南分厂一车间副主任、二车间技术副主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亦庄分厂质量保证科副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装环保管理部副部长、科技质量部副部长,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8、乔延江先生,64岁,理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长春地质学院副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任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科技产业研究院首席科学家。
9、谭红旭先生,54岁,经济学博士,首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执业)”,资产评估师、税务师、土地估价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三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并兼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MBA、MPACC校外导师、客座教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聘专家,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10、王桂华女士,60岁,本科学历,副主任中药师、执业中药师。曾任中国药材公司科技处、生产处、国际合作部管理职位,泰国东方药业有限公司中方总经理,北京华禾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中药协会秘书长兼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兼任山东沃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1、王钊先生,59岁,药学博士。曾任日本国立冈山大学医学院药理学系助理教授、美国西奈山医学院小儿免疫学系访问教授、哈佛大学医学院遗传学系访问教授、清华大学科研院院长助理。现任清华大学药学院教授、清华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生物医药与装备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衰老生物学与药理学,尤其是衰老的分子细胞机制以及药物干预衰老的研究,以及神经和代谢药理学、和中药现代化研究。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5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同仁堂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5日
至2021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3、5、6、7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第8、9、10、11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6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1年6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6月18日9:00—16:0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42号同仁堂大厦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泽涛 李泉琳
联系电话:010—67179780
邮 箱:tongrentang@tongrentang.com
传 真:010—67152230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