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方为公司的融资行为提供关联担保,有利于公司的融资,有利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采购设备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行为,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万中回避表决,8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
公司上市日为2021年5月13日,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时间为上市前,故本《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同日公告挂网。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沈万中、许海珍、嘉兴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嘉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担保,系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融资,有利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嘉兴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采购设备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同意《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沈万中、许海珍、嘉兴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嘉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担保,系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融资,有利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嘉兴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之间的采购设备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将《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位监事全部投票同意。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关联方担保(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注:关联担保方将在预计担保金额的额度内,就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贷款、开立保函等事项,为公司提供保证、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2、关联方采购(本公司作为采购方)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对于超出预计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再次进行了确认。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信息
1、嘉兴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惠诚路15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万中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加工:发电机及其辅助装置;生产销售:不锈钢制品,轧丝锚具,钢结构件;压力容器制造(凭有效证书经营);金属结构件的安装、调试服务及其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货运:普通货运。
2、浙江嘉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嘉善县惠民街道世纪大道3号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寒阳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金属制品、电子元件;金属结构的安装服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
3、关联自然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沈万中、许海珍。沈万中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海珍为沈万中的配偶。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嘉兴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2021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混床罐体、过滤器罐体、再生设备罐体等常规水处理容器罐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出于融资需要,接受沈万中、许海珍、嘉兴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嘉顺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的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贷款、开立保函等。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合理性、定价公允性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向嘉兴嘉诚动能设备有限公司购买设备的交易,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关联交易定价显失公允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中信证券同意公司确认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2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5月2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危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35.61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290.97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益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