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1-1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阳光智博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智博”)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177)。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阳光智博提交的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阳光智博境外上市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其他有关监管机构的核准。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阳光智博境外上市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