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1777号《关于核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4,597,08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5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太湖北路7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长史建明先生出席现场会议,董事兼总裁蒋军先生、董事许长安先生、独立董事程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独立董事周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王锦岐先生出席现场会议,监事会主席汪勤先生、监事李景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3、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黄海伦女士参加现场会议,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詹超先生、副总裁孙景双先生列席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债券品种及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挂牌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4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须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博、张丽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湘财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