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公司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公司拟按参加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时间内(2021年6月15日9:00-17:00)提交登记资料的先后顺序确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当报名登记参加现场会议人数超过会场容量后,公司将为无法进入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提供分会场视频参会条件。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6号中土大厦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1日
至2021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及6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持上海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三)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上海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
(四)参加现场会议报名登记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17:00。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登记时间内将上述登记资料以电邮(crjhgt@vip.163.com)的方式送达本公司,并在会议入场审核时出示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须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将对参会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会人员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会议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相关防疫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谦奇、龙志文
联系电话:010-51896399
传真号码:010-51896309
电子邮箱:crjhgt@vip.163.com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1-014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共收到6名监事书面表决意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林强先生作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王洪刚先生因职务调整不再担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林强先生任期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日
林强先生简历
林强,1974年8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1994年至2000年于铁二局五处工作,历任医院办公室主任、组织科、28、27队项目书记、副队长;2000年至2006年于中铁二局五公司工作,历任项目书记、副经理、项目经理;2006年至2020年于中铁二局城通公司工作,历任项目书记、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出任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兼任上海申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1-015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法律顾问退休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法律顾问杜五一先生提交的退休离职申请报告。杜五一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离职后,杜五一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参控股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杜五一先生的离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杜五一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杜五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杜五一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杜五一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