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1年4月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红派息方案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分红派息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200,827,73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转增7股。预计转增股本140,579,41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41,407,153股。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完成了1.536万股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总股本由200,827,737股减少至200,812,377股,因此,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总股本为200,812,377股,分配比例无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00,812,37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200,812,377股,转增股本140,568,66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41,381,04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6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6月2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41,381,040股摊薄计算,2020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7389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
咨询联系人:毕松羚、户莉莉
咨询电话:0533-6696036
传真电话:0533-6696036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