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41(A股)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公告编号:2021-033
200541(B股) 粤照明B(B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年5月10日,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昌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佑昌公司提请将关于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及《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由董事长吴圣辉先生主持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8名董事、4名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5人,代表股份 604,759,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4.37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99,346,15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A股31,070,300股,B股5,399,609股,合计36,469,909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为1,362,876,245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0人,代表股份435,452,2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5 人,代表股份 169,307,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2.42 %。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6人,代表股份 553,623,186 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52.92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A股总股本为1,077,274,40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A股31,070,3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A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1,046,204,1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6人,代表股份396,492,740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37.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0人,代表股份157,130,446 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5.02 %。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 51,136,486 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6.15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B股总股本为322,071,75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B股5,399,609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B股有表决权的总数为316,672,1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38,959,506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 12,176,980 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3.85 %。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79 人,代表股份 25,499,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7%。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2,789,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反对1,862,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弃权10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51,728,050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66%;反对1,788,13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32 %;弃权107,0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 %。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1,061,815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5%;反对74,67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15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2,789,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反对1,862,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弃权10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1,728,05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66%;反对1,788,13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32%;弃权107,0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061,815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5%;反对74,67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2,789,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反对1,862,8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弃权10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1,730,07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66%;反对1,786,11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32%;弃权107,0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061,815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5%;反对74,67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2,791,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反对1,877,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弃权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1,730,07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65%;反对1,803,11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33%;弃权90,0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061,815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5%;反对74,67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2,379,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反对2,380,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1,317,37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58%;反对2,305,80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061,815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5%;反对74,67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3,118,8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0.66 %;反对2,380,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3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6、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2,806,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反对1,841,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弃权1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1,745,05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66%;反对1,766,43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32%;弃权111,7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061,815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5%;反对74,67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03,054,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反对1,675,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51,976,68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70%;反对1,616,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29%;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077,446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8%;反对59,04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81,948,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23%;反对22,720,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6%;弃权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44,358,64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8.33%;反对9,174,54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66%;弃权90,0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90,27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51%;反对13,546,215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6.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88,5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10.55%;反对22,720,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89.10%;弃权 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0.35%。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庄坚毅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578,642,192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3,623,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45%;反对2,46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947,226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80.44%;反对2,389,52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9.32%;弃权30,0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24%。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3,676,054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6%;反对74,67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005,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90.22 %;反对 2,46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9.66%;弃权3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12 %。
1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上述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419,803,826股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61,070,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09%;反23,885,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9,163,063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3.64%;反对10,138,549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6.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907,009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6.41%;反对13,747,225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3.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613,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6.33 %;反对 23,885,7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93.67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勤、段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1日
股票代码:000541(A股)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公告编号:2021-032
200541(B股) 粤照明B(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物业资产进行调整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为盘活公司物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处置部分物业资产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的八处物业资产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对外出售,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共计12,253.59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处置部分物业资产的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挂牌物业资产中佛山市禅城区福华路11号首层P1号商铺、佛山市城区光华街14号607房及706房已挂牌转让,尚有7处物业未成功转让。
鉴于尚未售出的物业已不符合公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物业资产进行调整处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有关规定,调整尚未售出物业的转让价格并重新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具体事宜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进行处置。
本次转让物业资产尚无法确定交易对象,因此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物业资产进行调整处置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物业资产包括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及配套用房2处、住宅物业3处、商业物业2处,基本情况如下:
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及配套用房一:南海区罗村乐安开发区乐城三路四街2号,建筑面积共计5876㎡,权证号:粤房字第4229796号。
2、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及配套用房二:南海区罗村乐安开发区乐城三路三街4号,建筑面积共计3206.07㎡,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1664033号。
3、住宅物业一:南海区罗村乐城一号群楼共48套房产,均有独立房产证,建筑面积共计5579.64㎡。
4、住宅物业二:禅城区光华街6套独立房产,均有独立房产证,建筑面积共计552.46㎡。
5、住宅物业三:南海区罗村镇乐安开发区乐城二路59号,建筑面积4570.7㎡,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504079号。现状底层为商铺,上层为宾馆,现有租约从2006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6、商业物业一:南海区罗村乐安开发区乐城一路一号之一首层、二层、三层,建筑面积5688.62㎡,其中首层1238.82㎡,权证号:粤房字第4229797号,二、三层共4449.8㎡,权证号:粤房字第4229794 号。现有租约从2019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
7、商业物业二:卫国路33号第1号铺之三,建筑面积61.6㎡,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2108114号。现有租约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上述物业资产的产权皆属于本公司,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情况
公司委托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转让的物业资产均以2020年10月1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1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具体评估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本次对物业资产进行调整处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未售出物业的转让价格并重新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有利于加快盘活公司物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尽快回笼资金支持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本次调整后,交易能否最终完成以及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就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做出判断。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未售出的物业资产的转让价格进行调整并重新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符合相关规定。鉴于上述物业已不符合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对物业资产进行调整处置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对物业资产进行调整处置的独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1日
股票代码:000541(A股)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公告编号:2021-031
200541(B股) 粤照明B(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物业资产进行调整处置的议案》。
鉴于挂牌未售出物业已不符合公司经营活动需要,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按相关规定,调整尚未售出物业的转让价格并重新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具体事宜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进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物业资产进行调整处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