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4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3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山皇冠国际会展酒店(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 1277号)7楼国际2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ZELIN SHENG(盛泽林)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JISHENG WU(吴济生)、吴萍、李旼、RUYI HE(何如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吴艺明、杨翠华、张炳辉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徐志刚、郑俪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周毓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青平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黄刚、副总经理吕彬华、副总经理JUNLI ZHANG(张均利)现场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第1、2、3、4、5、6、7、8、9、1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10、12、13、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第7、8、9、12、13、14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第12、13、14项议案,关联股东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璟奥医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84,321,36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耿启幸、张承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