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2021-05-22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36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21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整合优质医药制造类资产,扩充大环内酯类原料药与中间体、盐酸林可霉素原料药与中间体、酶制剂等业务,实现产业链延伸,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股份”)持有的宜昌东阳光生化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二、公司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5日开市起停牌,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临2020-41号)。

  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9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4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临2020-51号)。

  根据《问询函》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本次重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要求对本次重组预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发布的《东阳光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临2020-57号)及相关公告文件。

  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26日、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27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披露了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0-59号、临2020-61号、临2020-65号、临2020-72号、临2020-75号、临2021-02号、临2021-10号、临2021-17号、临 2021-32号)。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启动本次重组项目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保密及披露义务。鉴于本次重组涉及交易对方内部资产下沉,截至目前内部资产下沉工作涉及与金融机构债权人沟通、员工分流、客户供应商转移等事项的主要工作已基本完成,资产下沉等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因拟下沉资产用于为交易对方的金融贷款提供担保,需交易对方先偿还对应的金融贷款或者补充提供其他担保方式,解除相关拟下沉资产的受限状态方可实施下沉工作,同时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近期与包括交易对方在内的一致行动人降低其持有公司股票的质押率、解决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的交叉持股问题,上述事项均对资金有较大需求,因此,交易对方预计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交易对方的内部资产下沉工作。

  基于交易对方内部资产下沉进程以及目前市场环境等原因,经审慎研究分析,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方案时间长、不确定性较大,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参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唐新发先生、李义涛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覃继伟先生、谢娟女士、付海亮先生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提案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就董事会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协商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3名监事参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监管规则使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正对本次重组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公司本次重组申请停牌前6个月(2020年1月15日)至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决议公告日(2021年5月22日)。公司拟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工作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终止本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组事项尚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承诺

  公司承诺在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八、其他

  公司将于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15:00至16:00在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东阳光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临2021-37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37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

  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27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zg600673@126.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临2021-36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与本次说明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长张红伟先生、总经理李义涛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文钧先生、交易对方代表、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等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公司欢迎各位投资者在2021年5月27日下午15: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zg600673@126.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文钧、邓玮琳

  电话:0769-85370225

  传真:0769-85370230

  邮箱:yzg600673@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1-35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东阳光药业”)持有本公司股份545,023,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截至本次股份解质押,宜昌东阳光药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467,608,428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5.8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660,795,766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78.4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1,347,404,194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83.84%。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流通股进行解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宜昌东阳光药业本次解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宜昌东阳光药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宜昌东阳光药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