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2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先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99,69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47.47%。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0.01%。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99,66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47.4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0,000股的0.0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8.01 董事:杨先进

  公司股东杨先进先生、焦彩红女士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2 董事:焦彩红

  公司股东杨先进先生、焦彩红女士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3 董事:李竞舟

  公司股东李竞舟先生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4 董事:王博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5 董事:林丽彬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6 董事:张志勇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7董事:李洪斌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9.01 监事:叶子红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02 监事:周兴峰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03 监事:利晓君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杨先进、李竞舟、王博、杨先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杨先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99,68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杨先进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杨先进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李竞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99,68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李竞舟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李竞舟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王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99,68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王博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王博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杨先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99,68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杨先勇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杨先勇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林丽彬、张志勇、李洪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如下:

  11.01选举林丽彬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99,68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林丽彬女士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林丽彬女士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张志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99,68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志勇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张志勇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李洪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99,68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李洪斌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李洪斌先生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郑庆雷、利晓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如下:

  12.01选举郑庆雷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99,68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郑庆雷先生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郑庆雷先生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02选举利晓君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99,68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2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利晓君女士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利晓君女士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6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3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丽萍、许家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3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0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杨先进先生、李竞舟先生、王博先生、杨先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林丽彬女士、张志勇先生、李洪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2020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选举郑庆雷先生,利晓君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叶子红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1、杨先进先生,出生于197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起创业并于2008年6月注册东莞市铭普实业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担任铭普光磁董事长。

  杨先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公司股份89,078,138股,杨先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先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竞舟先生,出生于1978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物流推进本部采购工程师、国际采购中心处长、部长,集团全球运营部战略管理部长;2013年3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竞舟先生截止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股,李竞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竞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3、王博先生,出生于1981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6年1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香港益力坚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3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湖南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6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董事。

  王博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王博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4、杨先勇,出生于1983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7年4月至2017年10月,就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2月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销售总监、控股子公司珠海任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先勇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先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先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5、林丽彬女士,出生于1983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2015年5月,任职于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律师助理、律师;2015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律师。

  林丽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林丽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6、张志勇先生,出生于1954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2014年就职于证券时报,担任副社长,2014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中国证券期货行业摄影协会,担任执行主席。

  张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志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7、李洪斌先生,出生于196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至今任职于中山大学,从事会计专业教学,现为副教授。

  李洪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洪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监事会成员简历

  1、叶子红先生,出生于1968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3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广州珠江电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开发部经理、技术总监;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研发中心能源设备研发高级总监。

  叶子红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叶子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叶子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郑庆雷先生,出生于1986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9年12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东莞巨成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0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3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担任审计部负责人。

  郑庆雷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郑庆雷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郑庆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3、利晓君女士,出生于1991年0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0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司,现任财务会计。

  利晓君女士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利晓君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利晓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3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选举杨先进先生续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杨先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李竞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志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中杨先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李洪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志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李竞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中李洪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志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林丽彬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杨先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中张志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林丽彬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李洪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王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其中林丽彬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李竞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李竞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杨勋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钱银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陈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黄少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杨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陈钦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陈钦刚先生于2012年9月16日起担任本公司监事,后因监事会正常换届,于2018年5月28日离任监事职务,离任后,陈钦刚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铭同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鉴于陈钦刚先生在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在任职期间,表现出卓越的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执行能力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能力,因此在监事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公司副总经理。陈钦刚先生自2018年5月28日离任后至今未买卖本公司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谭光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夏志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陈聪先生、黄少华先生、杨忠先生、陈钦刚先生、谭光辉先生、夏志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杨勋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杨勋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舒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舒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张智慧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张智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8、审议《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聘任郑庆雷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郑庆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9、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因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融资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整,融资的具体数额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双方签署的融资法律文件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舒丹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张智慧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9-86921000-8929

  传真号码:0769-81701563

  工作邮箱:ir@mnc-tek.com.cn

  通讯地址: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附:李竞舟先生、杨勋文先生、钱银博先生、陈聪先生、黄少华先生、杨忠先生、陈钦刚先生、谭光辉先生、夏志鹏先生、舒丹女士、张智慧女士、郑庆雷先生简历

  1、李竞舟,出生于1978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海尔集团公司,历任物流推进本部采购工程师、国际采购中心处长、部长,集团全球运营部战略管理部长;2013年3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竞舟先生截止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股,李竞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竞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杨勋文,出生于1977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10年3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任职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职于东莞市上合旺盈印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任铭普光磁财务总监。

  杨勋文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勋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钱银博,出生于1982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后,高级工程师职称。共发表SCI论文十余篇,获得授权专利26项。2010年博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下一代互联网接入系统国家工程实验室(NGIAS)。2010年12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接入技术研究部,从事预研工作,对光器件、系统等方面有着深入的了解和研究。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博士后。2012年7月至2018年11月就职于武汉耀晟互连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总监。2018年12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副总经理,负责数据中心光电模块的研发及管理等工作。

  钱银博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钱银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陈聪,出生于1982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高级工程师职称、国家科技专家库在库专家、“十四五规划”光器件专业组编制专家、中电元协专家组成员、深圳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深圳通信学会会员、东莞市科技人才发展促进会会员。共发表SCI论文8篇,会议论文10余篇,获得授权专利16项,参与起草行业标准10余项。2010年博士毕业于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2010年7月至2018年5月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接入技术研究部,从事预研工作,对光通信领域的架构、设备、模块、器件等方面尤其是光电集成技术有着深入的了解和研究。2018年5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负责5G及接入网光电模块的研发及管理等工作。

  陈聪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黄少华,出生于1974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3年4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富顶精密有限公司,2011年2月至2013年2月东莞盛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3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电子事业部总经理,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泌阳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少华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少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杨忠,出生于1974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2011年8月,就职于广州珠江电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大区销售经理、销售部经理;2011年9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先后担任能源设备事业部总监、副总经理,现任能源设备事业部总经理。

  杨忠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陈钦刚,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3月到2008年6月就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富顶精密有限公司。2008年7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铭同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钦刚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钦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谭光辉,出生于1974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99年10月2018年4月,就职于深圳福瑞康电子有限公司;历任销售经理,董事销售副总,董事运营副总。主管销售,研发,供应链。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深圳安士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铭普光磁电源事业部总经理。

  谭光辉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谭光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夏志鹏,出生于1974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3年7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艾默生家电应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质量主管、质量经理、工程经理;2009年9月至2020年1月,就职于伊顿集团东莞万迪电子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质量经理、人事行政经理、运营经理、工厂总经理;2020年2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铭普光磁质量总经理。

  夏志鹏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夏志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舒丹,出生于1988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3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任铭普光磁证券事务代表。

  舒丹女士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舒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舒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1、张智慧,出生于1996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资产评估师。2019年7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任铭普光磁证券事务助理。

  张智慧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截至目前,张智慧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12、郑庆雷先生,出生于1986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9年12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东莞巨成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0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至2018年2月,就职于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3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担任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郑庆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3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选举叶子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叶子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2日

  附:叶子红先生简历

  叶子红先生,出生于1968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3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广州珠江电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开发部经理、技术总监;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研发中心能源设备研发高级总监。

  叶子红先生截止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叶子红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叶子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