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2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 中粮科技综合楼5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佟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股份数1,044,204,4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96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1,035,233,2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5.48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8,971,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08%。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5人,代表股份8,971,2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0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43,800,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30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弃权9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43,800,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30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弃权9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038,405,2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46%;反对5,70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3%;弃权9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043,895,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4%;反对30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043,800,3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30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弃权9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2022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45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8,662,1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545%;反对30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8,662,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545%;反对30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4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043,612,9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反对486,5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弃权1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