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2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 *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0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1号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水椟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1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51人,代表股份1,160,137,8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2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92,200,3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0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48人,代表股份267,937,5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21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48人,代表股份125,703,8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9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8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47人,代表股份125,320,0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805%。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3、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58,902,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5%;反对1,0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9%;弃权1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6%。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468,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71%;反对1,0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80%;弃权1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8%。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58,917,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48%;反对1,06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9%;弃权1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483,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93%;反对1,06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80%;弃权1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7%。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58,932,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1%;反对1,05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6%;弃权1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498,8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414%;反对1,0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59%;弃权1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7%。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8,827,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1%;反对1,09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7%;弃权2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393,9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79%;反对1,09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44%;弃权2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7%。

  5、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59,153,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1%;反对8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2%;弃权1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719,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69%;反对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9%。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9,244,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0%;反对83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2%;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810,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90%;反对8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5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7%。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8,798,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45%;反对1,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4%;弃权1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1%。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364,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42%;反对1,14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82%;弃权1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7%。

  8、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59,148,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7%;反对87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7%;弃权1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714,1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27%;反对8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82%;弃权1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1%。

  9、审议《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86,250,375股)、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5,566,146股)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267,351,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7%;反对90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67%;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6%。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734,4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88%;反对90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88%;弃权6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4%。

  10、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8,765,2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7%;反对1,05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3%;弃权3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4,331,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81%;反对1,05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26%;弃权3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93%。

  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众泰汽车《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21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冰清、马炜晨

  方冰清律师、马炜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