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1-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4月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2021年4月30日和2021年5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计划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的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8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643,44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643,44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643,440 元,由于公司发行的“翔鹭转债”自2020年2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若不考虑2020年6月30日以后期间翔鹭转债可能发生的转股因素,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73,639,678股变更为272,996,23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3,639,678元变更为272,996,23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年5月21日起45天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庵头工业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5633
联系人:李盛意
联系电话:0768-6972888
传真号码:0768-6303998
电子邮箱:stock@xl-tungsten.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1-035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启丰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年05月14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人,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136,242,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884%。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94,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7%。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440,2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8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80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0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苏苗声律师、徐梦灵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6,240,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6,240,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6,24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5%;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6,24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5%;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6,24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5%;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6,24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5%;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陈启丰为本次交易担保提供方,持有股数51,836,400股,其一致行动人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陈伟东、陈伟儿及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分别为35,036,400股、15,292,970股、13,682,115股、16,800,000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3,592,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05%;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05%;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6,240,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股东陈启丰、陈伟东、陈伟儿为公司现任的非独立董事,持有的股数分别为51,836,400股、15,292,970股、13,682,115股已回避表决。陈启丰的一致行动人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及其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股数分别为35,036,400股、16,800,000股,前述股东均回避表决。
同意3,592,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4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4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6,240,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4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提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6,24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5%;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提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6,24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5%;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36,240,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92,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5%;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苗声、徐梦灵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