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 合同金额:人民币122,104,822.00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广西三维铁路轨道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三维”)的通知,获悉其与采购方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签署了《混凝土轨枕购销合同》,合同涉及金额人民币122,104,822.00元(含税),由广西三维向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提供轨枕产品,用于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的施工建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11-07
负责人:林良荣
营业期限:2016-11-07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铁路工程建筑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983号广东通信科技大厦北塔7-9层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
合同对方当事人与公司、广西三维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方: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买方)
供货方:广西三维铁路轨道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
1、 合同价格与支付
1.1供货周期内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1.2.1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1) 已交货且未结算合同材料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运杂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 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1.2.2买方收到1.2.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到货检查合格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
2、 交付
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
3、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质期为60个月,从建设项目开通运营之日起计算。
4、合同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三、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2、该合同为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