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2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1-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之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之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14点30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2021年5月21日下午3: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5人,代表股份数量263,225,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168%。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量20,112,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0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0人,代表股份数量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15人,代表股份数量263,225,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168%。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108,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5%;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95,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78%;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应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公司治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108,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5%;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95,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78%;反对1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由于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决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2,953,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7%;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40,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481%;反对2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告2021-027号《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689,2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0%;反对2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2,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64%;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告2021-028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01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2,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64%;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告2021-033号《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01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2,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64%;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4月29日公司公告2021-031号《对外担保公告》)。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6个子议案:

  (1) 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1,99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01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2,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64%;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为新疆宜化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14,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2,786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01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2,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64%;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为新疆宜化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的6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11,94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01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2,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64%;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申请的2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3,98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01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2,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64%;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为新疆宜化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30,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5,97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01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2,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64%;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申请的35,000万元借款按公司在新疆宜化的持股比例对其中6,965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01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3%;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2,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64%;反对20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娟,李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