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22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7、8、9、10、11、12、13、14、16、17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何颉

  董事长颜昌绪先生、副董事长颜亚奇先生因出差,本次股东大会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何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鉴证律师、公司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列席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本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股份数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蒋广辉、刘亚新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