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21-05-22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5月20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水环保”)作为联合承租人,以明水环保名下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机器设备等作租赁标的物,与瑞吉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吉租赁”)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租赁期限一年。

  2、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3、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公司融资租赁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瑞吉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法人代表:于阳

  5、注册资金:人民币五亿元

  6、成立日期:2017年7月5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LRFE7D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明水环保名下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机器设备等

  2、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物:明水环保名下部分生产经营性资产、机器设备等。

  2、资金用途:用于公司营运资金。

  3、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

  4、融资期限:一年

  5、交易内容:公司与明水环保作为联合承租人,与瑞吉租赁签订售后回租租赁合同,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款项使用人和租金偿还人,明水环保提供租赁物资产。业务到期前,由公司偿还瑞吉租赁租金。

  五、进行融资租赁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有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交易的进行,不影响明水环保对用于融资租赁的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规模适度,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5月20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拓宽境外融资渠道,减少汇兑损益,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衍生品合同工具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金融衍生品指远期、互换、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商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人民币和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

  2、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本计划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点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展期交易不重复计算。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需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占用公司的总授信额度,因此,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时无需投入资金。

  3、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4、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境外融资时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业务开展主要为境外融资,帮助企业锁定汇率,避免出现汇兑损失。但同时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以境外融资业务为基础,以达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成本的目的。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执行情况,并按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拓宽境外融资渠道,减少汇兑损益,降低财务成本,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建立《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内控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有效规范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远期结售汇等金融衍生品的投资风险。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境外融资需求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和降低成本,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2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2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2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22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