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承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2人,代表股份数 2,813,362,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329%。其中中小投资者共20人,代表股份15,630,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人,代表股份 2,797,731,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9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15,630,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20人,代表股份15,630,5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0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13,352,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2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54%;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13,352,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2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54%;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13,352,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2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54%;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13,352,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2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54%;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13,352,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2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54%;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46%;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13,352,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2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54%;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46%;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七)《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13,352,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2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54%;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46%;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八)《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13,352,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2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54%;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46%;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九)《关于与三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及关联交易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1,021,097,405股,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90,041,4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59%;反对2,22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40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5.7753%;反对2,2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2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股东三峡集团同为公司及关联交易方三峡财务公司、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三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1,021,097,405股,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90,041,4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59%;反对2,22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2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407,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5.7753%;反对2,2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4.22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813,352,1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6%;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5,620,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354%;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46%;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二)《关于修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799,370,6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027%;反对13,991,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9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638,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4850%;反对13,991,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51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姗姗、涂岑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