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14号之1F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1日
至2021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号之102 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颜女士
联系电话:0592-3662258
传真号码:0592-3662225
电子邮箱:ir.ropeok@ropeok.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号之102 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1-015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颜春红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颜春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颜春红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2-3662258
传真:0592-3662225
邮箱:ir.ropeok@ropeok.com
办公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号之102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附件:个人简历
颜春红女士,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副主任,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职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