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22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在公司零食博物馆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施永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消费产业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消费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消费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嘉兴景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投资金额: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公司附属企业上海来伊份企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来伊份企业发展”)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493万元,占基金49.90%份额;上海汉心景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心景红资管”)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万元,占基金0.10%份额;上海茸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茸丞企管”)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占基金50.00%份额。

  (3)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本次签署的合伙协议是来伊份企业发展与相关方就投资基金达成的意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尚未完成基金备案,故存在不能成功设立的风险。如基金完成备案,后续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失败的风险;但来伊份企业发展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仅以来伊份企业发展出资额为限。

  一、投资概述

  作为国内休闲食品行业上市公司,致力于自身产业的全面拓展,为投资布局于食品饮料、调味品及新零售等消费产业相关领域的境内外优质或高成长的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整合产业资源,打造食品产业生态圈,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附属企业来伊份企业发展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消费产业基金。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消费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来伊份企业发展参与投资嘉兴景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来伊份企业发展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493万元,占基金49.90%份额;汉心景红资管拟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万元,占基金0.10%份额;茸丞企管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占基金50.00%份额。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嘉兴景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1号楼107室-37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汉心景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近一年经营状况:未进行实际经营活动

  是否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否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投资方向:主要投资布局于食品饮料、调味品及新零售等消费产业相关领域的境内外优质或高成长的企业,针对上述范围内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合伙人及认缴出资额名单如下: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

  嘉兴景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经营场所

  本合伙企业在中国的注册地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1号楼107室-37。

  3、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根据协议约定从事投资业务,主要投资布局于食品饮料、调味品及新零售等消费产业相关领域的境内外优质或高成长的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整合产业资源,打造食品产业生态圈,为所有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合伙企业的资金募集应依法、合规地以非公开方式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合伙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合伙企业份额。

  4、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运作期限为自首次募集期结束之日(原则上以资金为由合伙募集账户转入托管账户之日为准)起至满五年之日止。合伙企业的期限包括投资期和退出期。投资期为首次募集期结束之日起3年,投资期结束后至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的期间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退出期2年。如合伙期限需要延长的,需经普通合伙人和代表本合伙企业总实缴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含)的合伙人共同同意。

  5、管理模式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项目退出及本协议约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事宜作出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共由3名委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1名代表,来伊份企业发展委派1名代表,茸丞企管委派1名代表。

  投资决策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进行表决:涉及有效投资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投资项目投资或退出时,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数的1/2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涉及有效投资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项目投资或退出时,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数的2/3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执行合伙人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

  6、投资范围与投资策略: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布局于食品饮料、调味品及新零售等消费产业相关领域的境内外优质或高成长的企业,针对上述范围内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7、投资方式:

  (1)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投资方式等。

  (2)根据普通合伙人独立判断,且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数的2/3以上表决同意可以决定由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人通过投资其他基金或投资工具(包括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基金等)进行间接投资。

  8、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退出主要方式包括公开上市或挂牌、企业回购、经营回收、股权置换、并购退出及其法律允许的其它方式等,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的方式退出:

  (1)在中国境内A股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借壳上市等;

  (2)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进行公开转让或者协议转让;

  (3)被上市公司、并购基金或其他产业或机构投资者等收购;

  (4)在境外交易所上市;

  (5)股权回购、优先清算;

  (6)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通过的其它方式等。

  9、管理费

  管理费按照全体有限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的5‰/年计算,由合伙企业直接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各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额的5‰/年承担管理费。

  10、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每一投资项目均按照单项目制进行核算及收益分配。来源于某一投资项目所得的每一笔可供分配现金在收到后,并做出不超过合伙企业总实缴金额的千分之五的合理预留后,按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基准日计算并安排时间进行分配。

  来源于投资项目的可分配现金分配时,首先应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间,按照各合伙人在该退出项目中的有效投资金额比例(本条中“有效投资金额比例”,指每一合伙人在该投资项目中各自的有效投资金额在全部合伙人有效投资金额之和中所占的比例)划分,并在扣除应付未付合伙费用(含管理费)后,按以下顺序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

  (1)本金分配:归还合伙人在该次分配中,相应投资项目对应的实缴出资额;

  (2)优先回报分配:在本金分配后如有余额,则向合伙人进行优先回报分配。优先回报为该合伙人在该次分配中相应项目对应的有效投资金额实现单利8%的投资年化收益率的收益(核算投资年化收益率的期间为自该项目对应有效投资金额实际划出本合伙企业账户之日起至分配基准日为止);

  (3)剩余回报分配:在本金分配和优先回报分配之后仍有的余额,100%向有限合伙人分配。

  11、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向协议签署地上海市松江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除非法院有判决,诉讼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12、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

  四、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汉心景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67785703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号楼F235室

  法定代表人:景一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日用百货、文体用品、办公用品、金属材料、建材、家具、体育用品、通讯器材及设备的销售,从事计算机专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海景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7%,赵宇飞持股比例为24%,上海景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14.25%,赵红持股比例为4.75%。

  实际控制人:景一

  基金业协会登记情况: 管理人是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编号P1003428。

  最近一年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上海茸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7MA1J4UPD5Y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松公路1399弄68号15层08室

  法定代表人: 姜汝浩

  注册资本: 5,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姜汝浩持股比例为13.7253%,江永平持股比例为11.7647%,章南平持股比例为9.8039%,吕金刚持股比例为9.8039%,桂军福持股比例为9.8039%,鲍阳曙持股比例为9.8039%,纪艳君持股比例为3.9216%,林景昌持股比例为3.9216%,高志华持股比例为3.9216%,杨红英持股比例为3.9216%,杨有虎持股比例为3.9216%,张海应持股比例为3.9216%,林舜韬持股比例为3.9216%,陈艺炜持股比例为3.9216%,林铭杰持股比例为3.9216%。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汉心景红资管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下属企业与相关方合作投资消费产业基金,有利于借助外部专业团队对细分行业进行梳理和研究、发掘和培育优质项目,为公司未来进行产业整合提供项目储备;充分利用各方所在领域优势,实现能力互补,资源整合,共同关注、布局健康食品等新消费领域,推动新消费行业健康发展。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本次签署的《合伙协议》是来伊份企业发展与相关方就投资基金达成的意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尚未完成基金备案,故存在不能成功设立的风险。如基金完成备案,后续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失败的风险;但来伊份企业发展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仅以公司出资额为限。

  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嘉兴景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将由339,067,764股变更为337,132,08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39,067,764元变更为337,132,088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3名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以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5,1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7,132,088股变更为336,796,98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37,132,088元变更为336,796,98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来伊份青年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 2021年5月22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邮编:201615

  4、联系人:吴先生

  5、联系电话:021-51760952

  6、传真:021-51760955

  7、邮箱:corporate@laiyifen.com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1-028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0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新公路855号来伊份零食博物馆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施永雷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以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4项议案,均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议案6、7、8、9、10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议案9、10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表决票;

  4、议案7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栎雯、李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