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股东陈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649,690,9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91%。本次质押前,陈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75,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54%。本次质押后,陈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32,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3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陈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2.所质押股份已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事项的担保用途,陈刚先生已经与本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于2019年1月、4月分别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且出具了《关于确保相关股份全部优先用于补偿的承诺》。经公司2021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4月6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将2020年度业绩承诺进行部分延期履行,并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本次质押中,陈刚先生已经明确告知质权人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存在潜在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质权人确认已经知晓了前述文件的相关内容,知晓陈刚先生所持本公司的股份负有业绩承诺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以及该等补偿义务的具体约定,同意将陈刚先生履行完毕业绩承诺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作为行使质权的前提条件,并承诺将按照《关于确保相关股份全部优先用于补偿的承诺》的事项予以积极配合。当出现业绩承诺未实现而需向本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时,陈刚先生承诺将优先使用其持有的本次质押股份以外(含晚于本次质押股份后新发生质押的)的本公司股份用于进行业绩补偿。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42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询函》中相关事项的回复仍需进一步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公司将延期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协调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提交《问询函》的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