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22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1-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为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并运营公司海外矿山。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于2020年6月自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贷款3亿美元,期限1年。为实现该笔贷款的到期再融资,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申请3亿美元贷款。

  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作为借款人拟与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作为贷款人签署《3亿美元定期贷款协议》。根据《3亿美元定期贷款协议》的约定,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将向借款人提供3亿美元三年期贷款,本次贷款用途为借款人现有债务的再融资。

  公司将与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签署《外汇贷款保证合同》,在协议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向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实现到期贷款的再融资,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申请3亿美元贷款,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贷款拟由公司作为保证人向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提供跨境担保,并签署《外汇贷款保证合同》。

  公司在《外汇贷款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向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范围包括《3亿美元定期贷款协议》及其他融资文件项下借款人及其他义务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取消费、提前还款费、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等;以及,借款人及其他义务人根据《3亿美元定期贷款协议》及其他融资文件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担保期间为《3亿美元定期贷款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3亿美元定期贷款协议》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3亿美元定期贷款协议》约定为准。《3亿美元定期贷款协议》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贷款人宣布《3亿美元定期贷款协议》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经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对《3亿美元定期贷款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进行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变更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认可展期无需取得其同意,保证人仍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贷款合同金额91,50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贷款余额81,500万美元,均系公司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境外融资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到期担保贷款的再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增加公司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H股派息事项授权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委任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2020年度 H 股派息代理人,不时代本公司派发及处理本公司向 H 股股东宣布的现金股利,并授权其代表公司开设银行账户仅做派发股息用途。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总经理王树海先生和董事会秘书汤琦先生代表公司向代理人签发一切有关的执行派发股利有关事宜、签署有关派发股利的法律文件,任何一位授权人单独签署即为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