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公告 2021-05-22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成功发行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为2.98%,短期融资券期限为88天,兑付日期为2021年5月21日(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1年5月21日,本公司按期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

  1,510,776,986.30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发行数量:264,124,281股

  ● 发行价格:人民币10.62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已于2021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事宜。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前述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预计将于2021年11月20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年5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3、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年6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0〕16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0年11月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58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2020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5号),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面值:人民币1元

  3、发行数量:264,124,281股

  4、发行价格:10.62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04,999,864.22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3,890,683.28元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01,109,180.94元

  8、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9、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获配的18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1年4月3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3896号《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4月29日15:30时止,华泰联合证券已收到18家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浙商证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2,804,999,864.22元。

  2021年4月30日,华泰联合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2,300,000.00元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年4月3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3897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4月30日15:30时止,公司已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4,124,281股,发行价格10.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4,999,864.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890,683.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1,109,180.9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264,124,281.00元(人民币贰亿陆仟肆佰拾贰万肆仟贰佰捌拾壹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536,984,899.94元。

  2021年5月20日,各发行对象认购的264,124,281股A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事宜,预计将于2021年11月20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如下:

  1、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与批准,该等授权与批准合法、有效。

  2、本次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申购报价文件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申购、配售程序、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人数均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上述投资者认购的股份预计将于2021年11月20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1、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505号B幢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延安东路505号B幢

  法定代表人:张晓冬

  注册资本:69,593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合成纤维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资本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认购27,024,48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至远路2号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龙盛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阮伟祥

  注册资本:325,333.19万元

  经营范围:染料及助剂、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化学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各类染料、助剂、化工中间体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18,832,39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铜川声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铜川声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石灰石矿(黄堡镇李家沟)

  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经开万科中心16楼

  法定代表人:赵挺

  注册资本:51,561.8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水泥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铜川声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认购18,832,39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注册资本:1,013,725.88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42,372,88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12,146,89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2号127室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66号

  法定代表人:丁庆明

  注册资本:27,5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认购5,649,71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资本:14,097.8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18,832,39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UBS AG

  公司名称:UBS AG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瑞士银行(UBS AG)本次认购12,994,35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9,133,70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注册资本:5,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认购4,708,09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4,708,09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成都振兴嘉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成都振兴嘉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2号4栋1层1号

  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

  基金管理人: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01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振兴嘉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认购18,832,39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3、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111号201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11号

  法定代表人:陈志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9,416,19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4、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出版传媒广场

  法定代表人:王民

  注册资本:50,582.53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运营、投资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或股权进行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出版、销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进行管理;版权代理;图书加工;展示展览服务;文化用品的批发和零售;出版印刷物资贸易; 教育培训咨询服务;广告业务;出版咨询服务;图书总发行;新兴传媒科研、开发、推广和应用;电子和信息、光电机一体化、化工(不含危险品)、新材料、生物工程、环保、节能、医疗器械(限中佳分公司经营)、核仪器、电工电器、机械真空、离子束、微波通讯、自动控制、辐射加工、KG型纺织印染助剂、环保型建筑涂料开发、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技术转让;涂料装饰工程施工;房屋租赁。(以上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9,416,19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5、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XIAOYI HELEN HUANG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境内从事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4,708,09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注册资本:1,306,420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22,975,51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7、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江滨中路366号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江滨中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孟圣喜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高新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和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4,708,09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注册资本:362,100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从事公开或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18,832,39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未来交易安排情况

  上述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5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资本将相应增加,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将更加稳健,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与净资本规模挂钩的业务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营运资金及偿还债务,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发生重大改变。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公司治理、高级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公司将继续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治理结构上的独立性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受到影响。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均保持独立。

  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构成直接影响,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发行不会使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包括控股股东)之间产生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公司章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保荐代表人:孙泽夏、龙定坤

  经办人员:黄嘉怡、王晓珊、瞿烨、张诺亚

  (二)联席主承销商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菁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

  电话号码:021-20336221

  传真号码:021-20336040

  联系人:蒋晓婕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4层

  电话号码:010-56800332

  传真号码:010-56800332

  联系人:方景鸿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20楼

  电话号码:021-50293511

  传真号码:021-68865938

  联系人:寿佳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电话号码:021-20262003

  传真号码:021-20262344

  联系人:周宇、程越、李超、毛能、游绎、华东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电话号码:021-20328903

  传真号码:021-50372641

  联系人:赵颖

  (三)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羽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电话号码:010-66413377

  传真号码:010-66412855

  经办律师:王元、张璇

  (四)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强

  办公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6层

  电话号码:0571-88879999

  传真号码:0571-8887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任成、陆玲莹

  (五)验资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强

  办公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6层

  电话号码:0571-88879999

  传真号码:0571-8887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任成、陆玲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四)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5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4,124,281股。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804,999,864.2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90,683.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1,109,180.9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3897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保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21年4月30日,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述专户金额中含部分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1,590,683.28元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开户银行(乙方)、保荐机构(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泽夏、龙定坤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1]3897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三高速”)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因本公司可转债转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超过5%,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浙商转债转股导致上三高速持股比例被动摊薄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6号),本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浙商转债”)。浙商转债自2019年9月1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2020年8月,由于浙商证券股票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浙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37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6.09元/股),根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浙商转债”的赎回条款。截至2020年8月26日,浙商证券完成“浙商转债”赎回,公司总股本增至3,614,044,514股。

  自2019年9月19日浙商转债进入转股期至2020年8月26日,上三高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由63.74%下降至58.79%。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上三高速持股比例被动摊薄

  2021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5号)核准,浙商证券非公开发行264,124,281股A股股票,公司总股本增至3,878,168,795股,上三高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由58.79%下降至54.79%。

  因浙商转债转股、浙商证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三高速持股比例由63.74%下降至54.79%,变动超过5%。为此,上三高速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与本公告同步披露。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东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三高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