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版)的公告 2021-05-20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21-03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21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76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中国证监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答复,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并向证监会报送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回复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回复报告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主要是对反馈意见问题7中关于募投项目相关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