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037001507
发证时间:2020年12月8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此前已发布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