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汝捷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54,599,9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9352%。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份 151,834,2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524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2,765,64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103%。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25 人,代表股份 4,334,4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4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68,7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2,765,6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1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52,336,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59%;反对2,054,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90%;弃权2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1%。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70,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774 %;反对 2,054,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031%;弃权 20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96%。
(二)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52,335,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55%;反对2,057,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309%;弃权2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70,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658 %;反对 2,057,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723%;弃权 20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
(三)审议并通过《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52,335,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55%;反对2,057,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309%;弃权2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70,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658 %;反对 2,057,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723%;弃权 20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
(四)审议并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52,337,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66%;反对2,055,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98%;弃权2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72,0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050 %;反对 2,055,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331%;弃权 20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
(五)审议并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2,337,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66%;反对2,055,9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98%;弃权2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72,0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050 %;反对 2,055,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331%;弃权 20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2,337,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66%;反对2,056,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99%;弃权2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71,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027 %;反对 2,056,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354%;弃权 20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
(七) 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152,441,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37%;反对1,952,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28%;弃权2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175,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975 %;反对 1,952,2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406%;弃权 20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00,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5064%;反对2,267,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422%;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63,0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974 %;反对 2,267,2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08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
(九)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5,685,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3270%;反对2,281,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6216%;弃权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48,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675 %;反对 2,281,5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379%;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为:同意5,671,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1488%;反对2,29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847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34,5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399 %;反对 2,299,5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532%;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5,671,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1488%;反对2,299,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847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34,5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399 %;反对 2,299,5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532%;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4.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5,692,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4110%;反对2,278,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585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55,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221 %;反对 2,278,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710%;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5.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为:同意5,706,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5892%;反对2,264,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07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69,6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97 %;反对 2,264,4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434%;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6.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5,69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3859%;反对2,280,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6103%;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53,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759 %;反对 2,280,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172%;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5,69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4349%;反对2,274,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536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57,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659 %;反对 2,274,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810%;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5,69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4286%;反对2,275,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5426%;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56,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544 %;反对 2,275,2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926%;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5,694,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4349%;反对2,274,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5363%;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57,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659 %;反对 2,274,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810%;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672,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1551%;反对2,297,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8160%;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35,0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514 %;反对 2,297,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955%;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692,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4110%;反对2,276,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5601%;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55,4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221 %;反对 2,276,6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249%;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2,340,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384%;反对2,057,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306%;弃权20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74,7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673 %;反对 2,057,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84%;弃权 20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42%。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01,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5302%;反对2,269,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660%;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64,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412 %;反对 2,269,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518%;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698,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4926%;反对2,27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786%;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61,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720 %;反对 2,270,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749%;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698,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4926%;反对2,270,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4786%;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61,9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720 %;反对 2,270,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749%;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697,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4687%;反对2,274,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5275%;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投资者(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060,0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282 %;反对 2,274,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649%;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郭里铮律师、江建华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