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5月1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孙逸文先生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原监事会主席吝宁宁先生已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且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选举孙逸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为了完善监事会治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孙逸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吝宁宁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监事会辞去了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吝宁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孙逸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孙逸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孙逸文先生简历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7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孙逸文先生简历
孙逸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东莞市朝阳实业有限公司品质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品质部经理。
孙逸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经查询,孙逸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5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5月17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庆凯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138,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14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8,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45%。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08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08%;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0231%;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97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08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08%;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0231%;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97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08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08%;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0231%;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97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08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08%;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0231%;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97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08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08%;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0231%;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97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1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21%;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083%;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9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4.0231%;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5.97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0231%;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97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广东健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沈庆凯、郭丽勤、珠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08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34%;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7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8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0231%;反对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97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珠海健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2,1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21%;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083%;反对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9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赵剑发律师、聂昕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