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同意受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163号),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向本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2.14条,经审查,本所于2021年5月17日正式受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2.16条的规定,本所将在受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本所要求你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你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你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你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仍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最终以深交所作出的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为准,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