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1-047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汪清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57%)的股东汪清春计划在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701,8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清春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方式取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汪清春本次股份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汪清春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汪清春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汪清春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