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1-05-18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20日(周四)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公告。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14:00召开;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1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第1、2、4、5、6、7、8、9、10、11项议案于2021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12项议案于2021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第10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须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其中第6、7项议案为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第6、7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表决时,其回避表决,与此同时,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具体内容见2021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8:30~11:30和14:30~17: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19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0476-3328220)到公司。来信请寄: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王丹、于秉旭,邮编02407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丹、于秉旭

  电话:0476-3328400、3323008

  传真:0476-3328220

  电子邮箱:nmgpzny@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西段平庄能源公司

  邮编:024076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7.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0”,投票简称为“平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内任选一项,并在相应方框内打“√”;

  2.如出现两种以上选择或有涂改,为无效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