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1)04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以下简称“龙图企业”)的融资业务(用于开立信用证、贷款、远期外汇等业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35,000万元)担保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二、 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5月14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勒流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1年勒保函字第003号”的《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用于为龙图企业(债务人)从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受益人)融资提供担保,该笔融资用途为贸易融资。
同日,公司收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开立的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号为“SL45530C100005”, 金额为500万美元,用于担保龙图企业(债务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按时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息、成本、费用和其它款项)给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资金用途为一般银行贸易融资。本备用信用证于2021年5月14日生效,2022年5月12日失效。
三、 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四、 《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
乙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
2、乙方向甲方申办的保函/备用信用证用于为龙图企业(债务人)从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受益人)融资提供担保,该笔融资用途为贸易融资。
乙方向甲方申办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本协议未明确事项或条款,可由乙方在《担保业务申请书》中明确。
甲方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后,如乙方要求保函/备用信用证进行展期或修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对已出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或重新出具,乙方应督促受益人退还原保函/备用信用证。
3、乙方向甲方申办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4、乙方应在甲方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前,在甲方开立账户作为保证金账户,专项用于保证金存取和划转。保证金账户不得用于乙方日常结算,不得透支,不得用于开立支票等支付凭证,不得开通电子银行和财智账户卡支付等功能。
保证金不少于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的10%。
乙方承诺以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及其利息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设定质押担保,并保证该等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动用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如保证金账户资金被有关机关冻结、扣划,乙方应立即予以补足或另行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保证金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债权本金、利息、实现质权的费用和乙方依据本协议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在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甲方可从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应支付的所有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相关债务。保证金不足以清偿乙方应支付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获得全部受偿。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5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4.58%;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40,850万元人民币(美元暂按6.5的汇率进行折算),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77%。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勒流支行签订的《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
2、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开具的《备用信用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1)04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37)。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点15分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点15分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7、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 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9、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4、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2021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11、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2、 《关于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第13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至16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 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 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5月2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海兰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七、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 请股东在提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为单选,多选无效;
2、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2点15分举行的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1年5月20日17:30分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