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5-18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51号E 17栋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杜柯呈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窦勇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李鹏因个人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苏国金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邝启宇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秦音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2、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3、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4、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5、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6、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上述第5项议案、第6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丽雅、朱娅玲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