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31
债券代码:155495 债券简称:19东方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2018年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经调整后变更为5980万份,相关授予登记已于2018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10日、2018年3月17日、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8日、2020年4月28日和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应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980万份。(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2020年4月30日、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5月17日,上述598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