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5-18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9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张和君、张栋斌、张栋业、谈最、胡力明、朱伟元、陶宏志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张和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9,154.62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用人民币9,154.6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在上述期间预选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74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网公告附件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74号)。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10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刘远进、贺仕林、来二航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达到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法定监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刘远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9,154.62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用人民币9,154.6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在上述期间预选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74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8日

  ●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研发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8日

  至2021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第8、13项详见刊载于2021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8、9、10、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亚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7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7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806

  联系电话:0574-86122097

  联系人:刘书剑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154.62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1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66.7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91.7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600.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091.0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4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宁波德业环境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德业环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实施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董事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9,154.62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用人民币9,154.6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在上述期间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74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按照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用途而依法依规实施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置换事项是公司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而依法依规实施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54.6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自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674号)。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 报备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草案)》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266.70万股新股已经发行完成,并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49号《验资报告》,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800.00万元变更为17,066.70万元,公司股本由12,800.00万股变更为17,066.70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草案)》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