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础设施公募REITs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1-05-18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以深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特许经营权的深圳市福永、燕川、公明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及合肥十五里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特许经营权的合肥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为标的资产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发行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临2020-065号公告。

  同时,公司根据陆续出台的基础设施公募REITs相关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并形成正式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2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正式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详见公司临2021-024号公告。

  2021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富国首创水务一号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REITs(审)〔2021〕3号),具体详见公司临2021-030号公告。

  2021年5月17日,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国基金”)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准予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67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 准予富国基金注册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期限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47年9月29日。

  二、 准予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为5亿份。

  三、 同意富国基金为基金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四、 富国基金应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五、 富国基金应会同基金的销售机构和上交所等,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路演推介、询价、定价、配售、认购、上市交易、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六、 富国基金及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虚假陈述或欺骗性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对投资人进行有关基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宣传必须符合基金的实际情况。

  公司将积极推进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