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贵人
股票代码:6035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39-42层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人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三) 信息披露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635,400股,减持股数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26%,减持后持股比例由5.25%降低至4.99%。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贵人鸟股份的计划(司法划转除外),但在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下有可能进一步减持,并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2020年3月1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8)闽02执56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贵人鸟集团持有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3300万股作价138600000元,交付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抵偿本案债务138237195.24元。贵人鸟集团对上述执行行为提出执行异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闽02执异23号执行裁定:驳回贵人鸟集团的异议要求。贵人鸟集团不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闽02执异23号执行裁定,向福建省高院申要求复议,福建省高院作出(2020)闽执复75号裁定:驳回贵人鸟集团的复议申要求,维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闽02执异23号执行裁定。2020年9月3日,凭(2018)闽02执569号裁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正式过户手续。
2021年4月17日,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发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公告,厦门国际信托-汇金1749号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在首个减持周期内(2021年5月13日-2021年8月12日)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35,400股,减持股数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26%。目前,在2021年5月13日-5月14日期间1,635,400股已经全部减持完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贵人鸟股票33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25%;本次权益变动后,厦门信托代表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3136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
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贵人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1,635,400股“*ST贵人鸟”均为流通股,剩余31364600股*ST贵人鸟”全部为流通股。
四、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
(一) 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简介:
1、 信托受托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 信托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 信托类别:事务管理类信托
(二) 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增持贵人鸟的过程
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贵人鸟集团持有的股票收益权,信托存续期间由于弘智投资违约,司法裁定将贵人鸟集团持有的贵人鸟股票以物抵债至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项下。
(三) 信息披露人与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的关系
信息披露人系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
(四) 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本次增持贵人鸟股份的权利限制
无
(五) 信息披露人与信托受托人、托管人、委托人的关联关系
信息披露人系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股票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的受托人,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关系。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贵人鸟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贵人鸟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 福建高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二. 备查文件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上市公司,以供投资者查阅。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1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贵人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股票收益权单-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持有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披露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合计不超过1,635,4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26%。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收到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来的告知函,厦门信托-汇金1749号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635,400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份31,36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