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民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海通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4.31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5月19日(T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5月19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5月2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21年5月18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肇民科技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6.55倍(截至2021年5月14日(T-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64.31元/股对应的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5.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1年5月14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1,333.35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50,407.9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64.31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85,747.74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7,524.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78,223.62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肇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357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肇民科技”,股票代码为“301000”,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肇民科技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1,333.35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其中网上发行1,333.3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333.35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4.3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4.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5.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2.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6.55倍,最近一个月平均动态市盈率为25.01倍。(截至2021年5月14日(T-3日))。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的主要原因为:
(1)由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属于应用导向性行业,行业内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均应用于不同领域,因此不同企业间的产品差异较大。
(2)作为精密注塑企业,下游主要集中在汽车、家电领域,且产品主要为具有一定安全性和使用性要求的功能结构件,产品附加值较高。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盈利能力及业务成长性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以及业务成长性。
(4)由于中证行业动态市盈率计算规则影响,动态市盈率与静态市盈率的业绩基准差异在于2020年前三季度与2019年四季度的业绩之和与2019年年度业绩的差异。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覆盖范围较广,其中多数企业业绩大幅增长受益于新冠疫情,而公司不属于疫情受益企业,且公司发行定价低于可比公司市盈率水平,定价原则具有谨慎性。
4、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1年5月19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1年5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1年5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3,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1年5月21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1年5月21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6、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情况”。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5月17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4.3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2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4.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5.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32.8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截至2021年5月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55倍,平均动态市盈率为25.01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1年5月14日
注1:可比公司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和对应市盈率为2021年5月14日数据;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 2020年扣非前/后EPS=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1年5月14日);
注4: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可比公司世纪华通未参与市盈率均值计算。世纪华通主营业务包含大部分游戏业务,汽车零部件业务中包含较大部分的内外饰部件产品,与公司产品差异较大。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采用热交换系统塑料件业务进行对比,仅2017年报披露了该类产品的业务数据,报告期内未披露该数据,故招股说明书(注册稿)进行财务数据比较时已将其剔除,因此未参与市盈率均值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64.31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5.0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2021年5月14日),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截至2021年5月14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前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2021年5月14日),低于剔除横河模具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近20日扣非前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2021年5月14日),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是以特种工程塑料的应用开发为核心,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工程塑料精密件的制造商,主营业务为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的产品聚焦于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车、高端厨卫家电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具有高安全性、重要功能性的核心零部件,具有较高附加值,产品系列包括汽车发动机周边部件、汽车传动系统部件、汽车制动系统部件、智能座便器功能部件、家用热水器功能部件、家用净水器功能部件、精密工业部件、新能源车部件等。随着汽车排放“国六标准”的出台和实施,汽车减排需求相应增加,公司部分产品作为降低汽车排放的核心功能部件,已批量应用于“国六标准”汽车。同时,公司在新能源车领域的产品应用正逐步拓宽,电子水泵部件等产品相继量产。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品质优势,公司正进一步开发民用航空领域功能部件产品。
在“以塑代钢”的背景下,公司以提供更具使用价值的产品为目标,致力于高端精密注塑件的国产化,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作为汽车零部件二级供应商和家用电器零部件供应商,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康明斯、莱顿、日本特殊陶业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和A.O.史密斯、松下、科勒等全球知名家用电器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践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秉承崇尚“匠人”的企业文化,不断提升精密制造水平,现已磨练出拥有高品质精密制造能力的优秀团队。同时,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设计体系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现已取得90项专利,其中4项发明专利、84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2项外观设计专利。公司已通过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邓白氏注册认证。
公司致力于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由于精密注塑件品类丰富多样,细分应用领域众多,因此不存在与公司完全可比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因此在选择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时候,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标准:
①主营业务为注塑件的上市公司,即同为精密注塑件和精密注塑模具生产企业:横河模具、上海亚虹和天龙股份;
②产品功能与公司类似或存在竞争的(拟)上市公司,即产品同为精密功能结构件(不仅限于塑料件)的生产企业:京威股份、苏奥传感、爱柯迪、兆威机电。世纪华通主营业务包含大部分游戏业务,汽车零部件业务中包含较大部分的内外饰部件产品,与公司产品差异较大,较难获取有相关可比产品毛利率数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采用热交换系统塑料件业务的毛利率进行对比,仅2017年报披露了该类产品的毛利率,报告期内未披露该数据,故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将其剔除。
主营业务同为“模具+注塑”的上市公司与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模式类似,在经营情况方面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但产品种类和细分应用领域存在一定差异,为体现公司产品作为核心功能部件的重要程度和附加值,公司选取了产品同为精密功能结构件的生产企业作为可比对象,由于产品同为核心功能部件,其重要程度和附加值具有可比性,能够反映公司产品的品质要求和重要作用。
公司注塑件毛利率水平与同为精密功能结构件的可比公司一致,公司在生产工艺、模具开发、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使得公司能够承接品质要求和附加值较高的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精密注塑件产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具体比较如下:
注(1):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等公开资料。
注(2):世纪华通主营业务包含大部分游戏业务,汽车零部件业务中包含较大部分的内外饰部件产品,与公司产品差异较大,较难获取有相关可比产品毛利率数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采用热交换系统塑料件业务的毛利率进行对比,仅2017年报披露了该类产品的毛利率,报告期内未披露该数据,故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将其剔除。
注(3):京威股份采用关键功能件业务的毛利率进行对比,2019年度、2020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相关数据。
注(4):苏奥传感采用燃油系统附件业务的毛利率进行对比。
注(5):爱柯迪采用汽车类业务的毛利率进行对比。
注(6):兆威机电采用精密注塑件-汽车电子业务的毛利率进行对比,2020年度报告中未披露相关数据。
根据上表,公司在产品结构方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其中,与天龙股份、横河模具、上海亚虹等汽车内外饰件、家电外观件生产企业的差异较大,与京威股份、苏奥传感、爱科迪、兆威机电等汽车精密功能结构件生产企业的差异较小,主要原因为功能结构件相较于内外饰件的使用性、安全性要求较高,产品不仅要满足尺寸、外观等要求,还需要满足该产品设计的使用性能,与其他零部件共同组成某个功能模块,若产品不良则直接影响汽车、家用电器的正常使用,因此在满足产品要求的情况下,功能结构件具有更高的附加值。
1)行业地位分析
公司所处精密注塑行业系以产品品质高低来决定行业地位的,产品品质的高低系综合产品性能、稳定性、良品率等各方面因素的结果,最终表现为所处不同产业链和不同客户的供应商序列中。行业上下游关系情况如下:
①上游塑料粒子行业
塑料粒子原材料的使用温度越高,其性能及加工难度越大,通常可分为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和特种工程塑料,公司所使用的原材料主要为PA、PPS、PEEK等工程塑料或特种工程塑料,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所使用的PP、ABS等通用塑料。
资料来源:张宏、《聚苯硫醚产业化发展分析》
②公司所处的中游行业
注:虚线框内为公司主要上下游行业
③下游行业及应用领域
公司的产品主要集中在汽车、家用电器的核心功能结构部件领域,产品的重要程度显著高于外观类部件,客户主要为汽车零部件、家电类全球优质客户,包括康明斯、莱顿、日本特殊陶业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和A.O.史密斯、松下、科勒等全球知名家用电器企业。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上下游比较差异如下:
2)公司技术水平分析
公司精密注塑件产品多使用PA、PPS、PEEK等性能较高的工程塑料或特种工程塑料为原材料,以较好的发挥产品设计的功能要求,与以PP等通用塑料为原材料的传统外观件相比,具有使用温度高,加工难度大的特点,对公司的生产工艺和模具开发能力提出了一定要求。
①生产工艺方面,公司不仅能够满足外观无高于0.05mm的毛刺、缺料、收缩和烧伤,还能够满足功能结构件在圆度、平面度、圆柱度、同轴度、轮廓度、位置度等方面的较高要求。由于工程塑料的使用温度较高,注塑过程中易产生较多气体,若不能将气体排出,使气体混入注塑产品中,则将影响产品的密封性和寿命,含有气泡的部位易出现渗漏或开裂。此外,若产品圆度不够,则在产品连接或焊接处同样影响产品的密封性。公司众多产品系列中,与气体、液体等流体相关的功能性部件较多,如滤芯、管路、阀体、喷嘴等产品,当流体通过产品时,若产品不良则易产生渗漏或开裂,进而影响汽车、家用电器的正常使用。
②在模具开发方面,公司运用“圆度、平面度逆向修正技术”、“真空吸引技术”、“悬空成型技术”等核心技术将产品的尺寸精度做到公差中限,同时公司所有注塑机及模具配备真空排气系统,在注塑的过程中,通过真空负压将气体吸出,保证产品精度和外观无毛刺、收缩、烧伤等不良。为确保真空吸引的有效性,公司配备模具的超声波清洗工艺,通过超声波清洗确保模具内真空回路的顺畅。
③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承继了日本企业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将完善的流程控制制度和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相结合,使得生产部门能够精确追溯到单个产品在某一生产工序环节的实际情景,便于公司事中、事后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调整设备、操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在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的同时,保证产品的高良品率。
基于上述,公司具备生产高品质精密注塑件的综合能力,能够满足客户较高的产品要求,与康明斯、日本特殊陶业、莱顿、石通瑞吉、哈金森、A.O.史密斯、科勒、松下、能率、杜拉维特、TOTO等全球优质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为上述客户提供其各自优势产品系列所需的功能结构部件,保证了自身较高的产品附加值,从而具有较高的毛利率。
精密注塑模具系精密注塑件生产的核心工艺装备,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精密注塑件产品品质。公司生产的精密注塑件模具主要系精密注塑件产品的配套模具,均为定制化产品,其毛利率水平与对应精密注塑件的复杂程度和工艺难度息息相关。
公司模具产品平均单价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生产的精密注塑件产品多为重要功能性部件,产品品质较高,对应模具的复杂程度和工艺难度要求较高,因此模具产品报价也较高。由于公司精密注塑件产品多为重要功能性部件,产品品质较高,因此复杂程度和工艺难度相对较高。为保证精密注塑件产品生产的精密度和稳定性,精密注塑模具的精度和品质至关重要,同时,受公司产品特点的影响,客户通常在某个产品上仅选择一家供应商,开发一套模具,因此在模具产品报价时,客户综合考虑模具精度、开发难度和使用周期后给予一定的合理价格,同时包含较高的附加值。
3)业绩成长性分析
近年来,受“国六标准”出台并实施、商用车市场发展良好及汽车“轻量化”等叠加因素影响,公司业务规模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8,164.97万元、31,561.12万元和47,474.59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9.83%,归属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5,526.23万元、6,857.70万元和9,798.82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3.16%,业绩成长性良好。
单位:万元
(下转C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