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5月19日起,增加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为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二、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 重要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