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宁
“叶飞事件”仍在发酵。
《证券日报》记者最新了解到,私募人士叶飞实名举报相关券商和上市公司存在“坐庄”行为引发热议,而倡导价值投资理念的一些私募人士也被“卷入”,其中,东方港湾董事长但斌称:“我特别反对‘市值管理’,公司好了自然会有投资人关注,不好,硬做,不仅违法也不会有好结果。”
多位专家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不管是‘市值管理’还是价值投资理念,都是站在宏观经济学角度的表态,目前在法律法规层面未有相关明确标准,界定某种投资行为好坏,应当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绳。与此同时,监管层也在“叶飞事件”后迅速发声:贯彻落实“零容忍”工作方针,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包括恶性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在内的各类重大违法行为。
有私募人士认为
“这是价值投资与投机的较量”
叶飞的举报行为得到了部分私募的认可,但对其中部分表述内容则不认同,例如“坐庄”一词。《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东方港湾董事长但斌就对“坐庄”概念表达了否定态度。
“‘坐庄’不可能成功。”但斌表示,“我相信‘叶飞事件’会让更多人认识到价值投资的重要性,并远离垃圾股。”
但斌除了对“叶飞事件”表明立场外,同时还重复表达了其曾在2000年1月份所提出的“庄家背后是什么”的论述。但斌认为,并不存在所谓的“庄家”,这种概念是不成立的。资金再大,也只能是市场的一部分,有输有赢是必然的,而且左右市场输赢的小比例获胜概率,同样适用于大资金,大资金输多赢少也是必然的。
与但斌持相似观点的还有上海磊萌资产管理公司的姬永锋。他表示,“叶飞事件”其实是一次价值投资与投机的较量,市场中所谓的“庄家”“游资”说法并不妥当。
“表面上叶飞和但斌是在关于‘坐庄’话题展开讨论,实际上这是一场价值投资完胜投机的最佳案例。”姬永锋表示,在投资这条路上,最重要的是追求确定性,所谓的“下家”“做盘”、“市值管理”都有不确定性,还是要找到好企业,享受到时代红利、企业成长红利等才是最重要的。
事实上,对于叶飞这种举报行为,但斌持肯定态度。他特别赞同打击内幕交易与“坐庄”行为,而且“这对价值投资与长期投资特别有利”。
但斌介绍说,所谓的“庄家”背后其实什么也没有,没有任何可以立命的基础,投资应该追求更本质的东西,要靠智慧和眼光,以及脚踏实地来实现。
应清理
“市值管理”背后潜规则
在围绕“市值管理”与“坐庄”展开讨论的同时,多位专家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达了对“叶飞事件”的看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叶飞公开举报后,监管层第一时间表态,体现了严监管、“零容忍”的态度。目前监管层正在调查中,一旦确定构成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犯罪违法行为,相关犯罪主体也将会受到处罚。对投资者来说,如果在这些涉案中存在利益损害的情况,也可以提起集体诉讼,投资者可以为保障自身权益行动起来。“对于这些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监管层更应当依法清理背后的潜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对于这种冠以“市值管理”的名目来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严厉打击;而“坐庄”行为也是不被认可的,是应当被严厉处罚的。
针对叶飞本人的这种举报行为,赵锡军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操纵市场行为是否成立,这是关键,一旦成立便是典型的违法行为;二是由于“分赃不均”所产生的举报,并不应当被美化。
此外,赵锡军还表示,如果叶飞举报的内容属于事实,相关涉事主体也将面临处罚,目前只有待监管部门调查后,才能做出明确表态。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构成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我们不能明确说价值投资理念和‘市值管理’是好是坏,只能从法律角度和道德角度去判断,只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去评判哪些行为是合法合规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的”。
赵锡军认为,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坐庄”、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是有明确界定的,要坚守法律法规底线。
私募排排网基金经理胡泊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叶飞事件”,监管层一定严查,斩断“坐庄”和利益输送的黑链条,提倡价值投资才是正道。可以预期,该事件会导致A股连锁反应,市值小、成交量低的小盘股,或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华辉创富投资总经理袁华明告诉记者,此类“市值管理”现象可能主要集中在中小市值公司上,50亿元市值以下的个股或存在。可以预期,随着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监管趋于严格、投资者风险意识提升,特别是注册制稳步推进后,中小市值公司的炒作空间会被压缩,这类“市值管理”的操作空间会越来越小,难度会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