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13日,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512-1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民初38号],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因北京卷石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控股)股权转让存在纠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民初38号],继续冻结廊坊控股持有公司的500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5月12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廊坊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5817.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0%,本次继续冻结的股份为5005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6.04%,占公司总股本的13.17%。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