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了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相关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结案、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合计案涉金额人民币17,526.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0%。其中,公司为原告的案件案涉金额为人民币8,210.62万元,公司为被告的案件案涉金额为人民币9,316.13万元。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案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起诉书或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或开庭传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说明:除已结案、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本表仅列示案涉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案件;
注:除已结案、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及上述案件外,最近十二个月内其他诉讼案件共79件合计案涉金额人民币9,492.09万元,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