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对“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之“二、未来12个月增持或处置股份计划”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修订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修订外,《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报告书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